紧急通知!宜昌社保、医保等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将暂停办理!
2020-01-02 22:47:12
紧急通知!宜昌社保、医保等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将暂停办理! 宜昌发布 4天前 
注意! 31日起,这些人社相关业务暂停!
  经市政府批准,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因系统升级将暂停全市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社保费征收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暂停两定医药机构刷卡购药服务,暂停政务信息共享服务。
 
2019年12月31日18:00-
2020年1月6日8:00,
暂停以下业务服务
↓↓↓ 1.社保业务
 
社会保险 
 
★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的参保登记、人员增减、缴费核定、补收退收、待遇审核发放、关系转移、资格认证、劳动能力鉴定、工伤认定、工伤医疗住院结算、工伤事故备案、权益记录查询打印,以及参保单位(含灵活就业人员)社保缴费等业务。
 
★暂停全市社保经办机构(含县市区,以及农业银行、三峡农商行、邮储银行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)窗口服务、“智慧人社”网办大厅社保服务、“湖北省政务服务网”社保服务、市民E家APP社保服务、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服务以及“宜昌人社”微信公众号、人社自助一体机服务。
 
特别提醒 
 
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,暂停办理社保参保人员增减、缴费手工到账业务。请参保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完成2020年1月的人员增减业务(含网厅)和社保缴费。请参保人员于2019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申报业务。
  请建筑单位在2019年12月31日17时前办理未完工延期手续。
  2.医保业务
 
医疗保险 
  ★暂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的参保登记、人员增减、缴费核定、补收退收、关系转移、权益记录打印、参保单位(含灵活就业人员)医保缴费和待遇支付等业务。暂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业务。
  ★暂停全市医保经办机构(含县市区,以及农业银行、三峡农商行、邮储银行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)窗口服务、两定医药机构结算服务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、医保个人账户亲友互助服务、医疗机构申报定点服务、医保费清算服务、职工医保。暂停转居民医保服务以及市民E家APP医保服务、“宜昌医保局”微信公众号服务。
 
特别提醒 
 
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6日8时,暂停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员增减、缴费手工到账业务。请参保单位于2019年12月31日17时30分前完成2020年1月的人员增减业务(含网厅)和医保缴费。
  3.社保费征收
 
社保费征收 
  ★除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业务外,其他单位和个人的社保费征收业务全部暂停。
  ★全市各级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、电子税务局、湖北税务APP、自助办税机以及银行代收等渠道暂停办理相关业务。
 
特别提醒 
  2020年1月6日8时,全市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社保费征收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将恢复正常。其中办理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相关业务将发生变化,那么恢复业务办理后需要注意以下事项:
  ◆主管部门变化养老(含居民养老)、失业、工伤等保险业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办理;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业务由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办理。
  ◆办事机构变化请参保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业务,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业务。
  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变化请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,到社保费代征银行(农业银行、三峡农商行、邮储银行)分别核定和缴纳养老保险费、医疗保险费。
  ◆服务渠道变化养老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工伤保险业务,请通过人社部门网站、APP、“宜昌人社”微信公众号、社保经办机构窗口、12333电话等渠道进行咨询和办理。
 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、生育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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